強盜夫坐牢嫩妻生子戴綠帽 求償百萬法官輕判

林姓男子因犯強盜案遭判刑入獄服刑,不料,24嫩妻卻懷孕生子,於是提告求償100萬,嫩妻雖坦承和小王生子,但法官卻是以林男所剩刑期超過8年,「此等婚姻生活狀態非妻子所應長期接受」為由,最後輕判妻子僅需賠償10萬元。

41歲林男和24歲黃女去年8月間已離異,他向法院提告說,自己從2016年4月3日起就因案收押看守所,後遭判刑入監至今,和妻不可能任何有性行為,但妻子卻懷孕且預產期竟是去年10月,因此,可以認定妻子腹中孩子不是他的。

因為這件事他被朋友嘲諷而患憂鬱症,在精神上痛若不堪,所以,求償100萬元。

法官調查審理發現,黃女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懷孕,通姦證據確鑿,而她也坦承與小王嘿咻懷孕,但觀諸林男和黃女相差17歲,社會歷練、智識成熟度有別,兩人在林男遭羈押時完婚婚,而林男應執行之刑期還有超過8年之久,難以培養夫妻情感,此等婚姻生活狀態非黃女所應長期接受,再加上兩人婚姻期間並無實際共同生活,因此,認為林男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過高,應以1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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