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顧老公與公婆就在樓下,一名人妻與友人「嘿咻」,當場遭活逮,哭訴「以為是老公」,提告性侵。但檢察官認為,雙方做愛時是「面對面」,且小王體重比女子丈夫多了18公斤,人妻豈會認不出?最後屏東地方法院依相姦罪將黃男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據自由時報報導,人夫當場撞見妻子和黃姓友人在床上「嘿咻」,怒告2人通姦。人妻哭訴,以為對方是丈夫所以未反抗,反告黃男性侵。
不過檢方認為,黃男體重80公斤,人夫體重62公斤,體型差異這麼大,人妻豈無法察覺?此外,陳妻仰躺臉朝上,黃男趴在陳妻身上,2人面對面,這樣還分辨不出身分,難合情理,難認定黃男犯強制或乘機性交罪行,只能依相姦罪起訴。黃男昨被屏東地院判刑。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