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霸地主不給工資 恐嚇包商施工遭判刑

台中市北屯區張姓地主,2013年間興建自宅工程,不給工資,率眾脅迫邱姓板模工施工,游姓承包商遭逼迫墊款,另有鋁門窗工程吳姓包商、黃姓粉刷包商,被以工人在工地小便為由,非但不給工資,還被脅迫賠錢了事。台中地院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判處張男1年6月徒刑,其餘5名同夥判2至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張姓地主於2013年間在北屯區興建自宅,邱姓板模工因遭積欠工資拒絕施工,張男竟率眾到其他工地攔人毆打、恐嚇,將被害人強押到其自宅工地,強迫他簽下30、40萬本票各一張,才放人,脅迫其繼續施工。

另外,張男還要求負責興建及管理工作的游姓承包商要代墊工程款,游男不理會而躲藏,張男竟找上游的女友,恐嚇她交人否則要賠償500萬元。2014年7月間,張男又率眾到游男公司及住處,以工程未完成先落跑,恐嚇他賠償500萬元。張男同夥毆打游男後腦少勺,強逼他留下其母親個資料。

吳姓鋁門窗包商2014年2月到張男住處請款80萬元,張男僅支付20萬元,反脅迫其要簽下20萬、60萬元兩張本票,否則要去他公司破壞;之後還持本票上門討債,要求吳分期清償。

張男遇上黃姓包商請領17天的粉刷工程工資20萬餘元,竟藉口其工人在工地小便,僅以支票付10萬元,之後又稱現場有尿騷味,反要求黃南賠償10萬元;又恫嚇因水泥粉刷不平,還必須找人另行施工,要求再賠償10萬元,被害人賠償6萬2000元了事。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等人犯行明確,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判處張男1年6月徒刑,其餘5名同夥判2至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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