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傳統產業上班的女子去年陪同男老闆到越南等地出差,竟然遭老闆入夜傳遞「好冷,可能要請人來擠一擠」等曖昧短訊和赤裸上身自拍照,出差期間並藉機熊抱、觸摸她私密處等「吃豆腐」騷擾。
該女返台將此事告訴主管,不料老闆得知後,反告這名女職員妨害名譽,求償50萬元,還得登報道歉,還他「清白」。案經台北地院審理,經查認女子所說為事實,所以判決不用賠償。
據《蘋果》報導,女職員也致電2名主管談論此事。2主管證稱,她在電話中明確表示遭性騷擾,稱老闆對她有不當肢體接觸、摸她大腿,讓她覺得很不愉快,要提離職。其中一名主管在電話中向她說,應該是有什麼誤會,他們公司多年來都以女性員工居多,但老闆幾乎沒有性騷擾員工的前例。
法官調查,男老闆去年2月帶女員工出差期間,確有向對方傳送曖昧訊息諸如:「好冷,可能要請人來擠一擠」、「中午我請你吃情人節大餐」,甚至傳送自己上空面對鏡子的自拍照。
而這名女職員更堅稱曾被熊抱、摸大腿、頂乳等情形,可認定男老闆確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所定義的性騷擾行為,因此女職員指控遭性騷堪認是基於事實的陳述,不用負侵害名譽的賠償責任,判決男老闆訴求均駁回,還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