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26日)有55歲母親與兩名成年兒子疑似因經商背負龐大債務,在車內引廢氣自殺。這起命案真相仍有待檢警調查釐清,但法扶會台北分會律師李岳峻指出,債務可以解決,毋須用命償還。
債務真的無法解決嗎?律師李岳峻說,其實很多民眾不知道現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自97年施行至今已有10年,能給予每一位有債務人一個重新生活的機會。
他說,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債務人可以與所有債權人,不論是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甚至民間債權人來進行協商或向法院聲請調解。若不幸沒有達成共識,亦能繼續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讓債務人的債務藉由6年分期償還,或者是法院直接免除所有債務。
他說,一旦法院通過更生或清算的裁定,債務人在程序完結後等於有經濟重生的機會。
律師李岳峻強調,現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有專案協助債務人處理債務問題,只需要債務人至法扶全國各分會填寫書面後申請,基金會即會指派專業律師協助債務人處理相關事務,且基金會和律師都不會跟債務人要求任何報酬,「債務可以解決,毋須用命償還。」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扶助律師李岳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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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