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小芬」(化名)仍在高中就讀,在家庭因素影響下導致性觀念偏差,竟上網援交賣淫維生,而鄧姓女同學及其彭姓男友在偶然間發現此一情形後未加勸阻,彭男還以每仲介一次;抽佣1000元的代價幫拉客,東窗事發後,彭男幫她在3個月內拉客67次爽抽670000元,若再加上她自己接客人數則超過百人,彭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3年10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鄧姓女友則另案由少年法庭審理。
彭姓成年男子跟鄧姓少女(17歲)是情侶關係,明知同學「小芬」對性觀念相當薄弱且缺錢花用,並在偶然機會獲知小芬透過網路援交後,不加勸阻,據蘋果日報報導,彭、鄧竟藉機謀利,向她開口可幫忙媒介客人,小芬認為能多開闢財源也就答應,雙方議定每成功仲介一次性交易,彭男可以抽佣1000元。
彭男從去年3月開始媒介小芬賣淫,到6月小芬被台南警方查獲,共透過網路聊天室,通訊軟體LINE等方式,共媒介小芬完成67次性交易,抽成6萬7千元,人數多達64人,法官調查,若再加上小芬自行接客人數,短短3個月小芬接客數超過百人,最後彭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3年10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