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的父親開庭直接表明不願擔任證人,離開時不發一語,僅說「去問法官」。(李文正翻攝)
程宇的國中舞蹈老師出庭表示對他沒有任何印象。(李文正攝)程宇的父親開庭直接表明不願擔任證人,離開時不發一語,僅說「去問法官」。(李文正翻攝)
南港陳姓女模命案,檢方以殺人罪起訴程宇,公訴檢察官建請法院判決死刑,但程的律師企圖以被告小時候並沒有異狀,是成長過程性格大變,才會變成殺人釀禍,為了證明程小時後並無異狀,辯護律師黃致豪聲請傳喚「品格證人」,包括父母、國中老師,合議庭裁准,今(30日)上午傳喚程宇親生父親,以及國中的舞蹈老師出庭,但蕭姓老師表示一無所知,父親更表明拒絕作證,不想再與兒子有任何瓜葛。
程宇的辯護律師之前聲請傳喚母親到庭作證,但程母出庭直接依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表明「拒絕作證」,不等開庭結束,直接離開法庭,不想多看兒子一眼,離開時還說「我也是被害人」,今(30日)上午傳喚程父,他表示程宇9歲以後就沒有同住,不知道兒子成長歷程,同時拒絕作證,開庭不到10分鐘旋即離開。
程宇國中的蕭姓舞蹈老師作證時表示,因學校設有舞蹈班,程才轉學進入該校,就讀2年後就轉學,對程宇的人品沒有印象。
程宇自去年案發羈押至今,辯護律師多次聲請心理、精神鑑定,以及再犯風險鑑定,合議庭裁准由榮民總醫院進行,但辯護人還是希望由台大醫院進行,兩家醫院都表示要等到5、6月才能進行,預計下次開庭要等到6月以後。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