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金商」涉地下期貨買賣 負責人李智昌被訴

標榜黃金現貨買賣的「標準金商」公司,涉嫌從事地下黃金期貨買賣,對外攬客進行槓桿保證金交易,估計自2014年至2016年2月交易額超過上億元。台北地檢署31日依違反期貨交易法起訴標準金商董事長李智昌、副理兼營業二處處長廖柏凱、營業三處處長黃炳翔、前處長卓松達4人。

位於北市信義區的標準金商成立於2013年,宣稱以黃金現貨條塊零售與批發業務,並以「SB標準黃金」為品牌商標,行銷至香港、台灣、日本、馬來西亞及泰國等地。標準金商宣稱被Finematal Asia 指定為其台灣授權代理商,行銷世界知名品牌「瑞士賀利氏」貴金屬產品

但約有上千名客戶的標準金商,雖標榜黃金實體現貨買賣,遭人檢舉涉嫌違法經營地下期貨業務,對外攬客進行槓桿保證金交易,估計自2014年至2016年2月交易額逾億元。

2016年2月,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標準金商,查扣部分黃金,並約談負責人李智昌、副理廖柏凱等人到案,檢方複訊後,依違反《期貨交易法》諭令李20萬元、廖15萬元交保候傳。

據了解,李智昌等人辯稱是從黃金買賣,未涉期貨買賣,但檢調查獲帳證顯示平日從事期貨交易,客戶繳交保證金即可進行期貨交易,不採信李智昌等人說詞,依法起訴。

(中時)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