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花蓮大地震救災 台電提供災戶電費減免

昨(6)日台灣發生芮氏規模6.0地震,花蓮最大震度7級,造成死傷災情傳出,台電今表示,為協助受災民眾,將比照兩年前台南強震給予受災戶電費減免,對房屋毀損的受災戶、收容中心等實施五大電費減免措施。

台電表示,針對花蓮地震,除緊急動員搶修,為協助受災民眾,將針對受災用戶提供用電減免措施,包括:一、今年1至4月電費免收;二、去年已經寄出的電費單,若尚未繳交者暫緩執行催繳及停電作業;逾期繳費者,今年6月底前繳清者免計遲付費用。三、受災戶自行重建者,申請用電免收線路補助費;申請恢復供電,免收復電費及新建補助費。四、受災戶停用期間免收底度費(基本度數一期40度);五、收容中心因收容任務導致用電增加部分免收。

台電指出,此次地震約1900戶曾受停電影響,截至今日中午12時,已復電1700餘戶,仍有約113戶停電中,其中大樓倒塌91戶,其餘22戶停電均位於為倒塌大樓附近。

台電表示,將在不影響救災、且兼顧搶修同仁安全前提下,努力搶修、為民眾復電。

此次花蓮大地震共造成統帥飯店在內,4棟建築物傾斜及倒塌,截至目前為止,造成死亡4人,受傷225人,收容477人,失聯145人。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也提醒受災企業,可運用「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等貸款方案。持有受災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的中小企業,可向各往來銀行提出申請。

中企處表示,擔保品不足者,得依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保證相關規定,送請信保基金提供最高9成信用保證,並得免計收保證手續費。如行政院有發布災區公報,位於該災區獲貸此二項貸款中小企業,另提供週轉金最長1年、資本性最長3年利息補貼。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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