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5年前因向總統等人報告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為立委柯建銘關說貪汙案,引爆洩密爭議,黃被判有罪確定後,柯提告求償,一審認定黃侵害柯的權利,判他須賠償62萬元,案經上訴,高院改判黃須賠償32萬5000元。
2013年間,特偵組監聽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意外發現可能涉及司法關說,懷疑柯透過王金平向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約談相關人員偵查後,召開「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記者會,認定柯、王涉及司法關說,林秀濤才不上訴,讓柯所涉全民電通案無罪定讞。
事後,黃世銘被依違反3個通保法罪名,判刑1年3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柯建銘認為黃涉及洩密和不當使用監聽資料,侵犯隱私權、名譽權,提告求償456萬5000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黃在關說案尚未偵結前,3度提供專案報告給前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並指示特偵組開記者會公布監聽譯文,確實涉及洩密,且黃還涉不當使用監聽資料,判決黃須賠償柯建銘精神慰撫金等共62萬元,高院改判賠32萬5000元。
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求償部分,去年高院認定黃世銘未遵守偵查不公開,節錄公開林秀濤的筆錄內容,判黃須賠償林女10萬元確定。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