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中正橋試槍 車行老闆李志浩5人被訴

41歲車行老闆李志浩,去年12月朝中正橋試槍,誤擊36歲吳姓女騎士嘴巴,造成吳女臉頰破洞、牙齒斷裂、舌頭險斷,所幸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檢警事後又起出17支空氣槍,台北地檢署7日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起訴李志浩及妻子、員工等5人,下午移審台北地院。

被起訴的除了李志浩外,還包括35歲的李妻門平、22歲員工李定勳、36歲劉育昇、37歲曾奕昌。

檢警調查,吳女於去年12月7日凌晨1時許,騎車行經中正橋下,突感面部疼痛,停車檢查發現臉頰破了一個大洞,牙齒也脫落,口齒不清向119求救,到院檢查舌頭受創嚴重,差點斷裂,醫生從吳女嘴巴中起出一顆彈頭,檢警介入追查。

檢警追查發現,車行車闆李志浩要求員工李定勳在橋墩上貼靶紙,自己則在車行旁騎樓持空氣鎗射靶,橋墩上共有11處彈著點,未料李志浩槍法不準,波及無辜吳女;2人被查緝到案,否認有殺人犯意。

北檢翌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諭令李定勳5萬元交保,另依殺人未遂罪聲押李志浩獲准。

事後檢警再自李處查獲17把空氣槍,其中12把經鑑定具有殺傷力,最強1把長槍動能甚至超過300焦耳,比警方配槍威力還強大。

檢警查出,李妻門平、員工李定勳、劉育昇、曾奕昌,則協助李治浩先將槍枝藏到門女的新店娘家,而後再運至宜蘭,涉犯滅證、寄藏槍枝等罪嫌。

據統計,檢警前後總共查扣李嫌18把空氣槍,經送鑑定有12把具有殺傷力,依規定沒入。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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