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鑽收賄弊案 北市建管處工程員遭判7年10月

台北市建管處工程員戴一貫涉嫌收受晶鑽負責人李嘉祥、跑照業者李勝輝交付的40萬元後,護航未完工的建案取得使用執照,新北地院今依貪汙罪,判處戴一貫7年10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犯罪所得40萬元。

李嘉祥、李勝輝均坦承犯行,依貪汙、賄賂、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獲判1年6月、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均褫奪公權1年。

起訴指出,2014年8月戴一貫於審核晶鑽建設李嘉詳委請李勝輝申請內湖晶鑽帝寶建案使用執照時,明知該建案並未實際竣工,所檢附的竣工照片是修圖偽製,仍於收受李嘉詳、李勝輝交付的40萬元賄款後,護航核發使用執照。

2016年李嘉祥等人故技重施,於新北市水利局陳姓約僱人員檢查三重晶鑽御品建案的下水道設施等項目時,交付6000元賄款遭拒,檢方也行賄罪嫌將李嘉詳起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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