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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市場年節食品標示稽查 僅一業者違規

下周就是農曆年節,不少民眾會到傳統市場辦年貨,嘉義縣政府消保官8日上午帶隊,前往朴子市第二市場隨機抽查乾貨類食品標示。經稽查發現,一名莊姓攤商不僅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就連所售麻油與苦茶油等皆未標明其製造商來源。縣府除當場要求下架標示不符的商品外,也開立檢驗單,後續將約談該名業者進行說明。

嘉義縣衛生局藥物暨食品管理科長劉智魁表示,據該名攤商所說,其販售的麻油與苦茶油等,是向雲林縣某家製造商批貨來賣,但卻未在瓶身上看到該家製造商的完整包裝,僅貼有莊姓販賣商的自家標籤,這已不符合食品標示之規定,查獲當場已依規定開立檢驗單,後續也會約談莊姓業者到府說明。

此外,莊姓業者另賣有完整包裝的魷魚絲及香菇等乾貨,因未依規定完整標示,除現場輔導改善外,也已要求下架其相關產品,未來將派員不定期前往稽查。莊姓業者供稱,自己不知道包裝食品標示之規定,才會觸法,後續將配合相關調查。

嘉縣衛生局技正陳淑斐提醒業者,所謂散裝就是消費者吃完後,還能把包裝恢復原狀,像是可用夾鏈袋、塑膠繩或橡皮筋來封口,而這類散裝食品在販售時,須清楚標示品名與原產地。亦或可將裝乾貨食品的外包裝標示留起來,以備稽查時出示。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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