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歲漁民李水池(右)能在有生之年拿到租約,感到很欣慰。(許素惠攝)盼了數十年,口湖鄉數百公頃國有魚塭「占養」戶,8日終於拿到了「身分證」,獲得國有財產署發放的合法租約,老漁民欣慰地說:「終於不必再背負占養惡名,也終於有基本的保障」,縣府農處長林慧如強調,古坑鄉也很多類似情形,希望未來也循此方式解套。
口湖鄉等沿海鄉鎮許多養殖魚塭,雖是漁民數代人開墾,長久以 來卻被認定為非法占養,始終無法取得合法養殖登記證,口湖鄉公所積極爭取,全國首例終獲解套,就地合法,上午第一批共有78位漁民拿到正式的租約,漁民都笑得合不攏嘴。
立委蘇治芬、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雲林分署長吳文貴、雲林縣議員蔡岳儒等都來見證這歷史的一刻,蘇形容這只租約就像是身分證,未來漁民可以依此辦理申請各項救助及補助等。
口湖鄉代會主席王紫陽本身就是養殖漁民,他很感謝口湖鄉長林哲凌願意承擔責任,漁船拿到租約後,就能申辦領到合法養殖登記證,以後遇到風災較有保障,許多養魚養一輩子的漁民,終於將升 級當『老板』,漁保也可以跟著升級了!
林哲凌指出,許多業者都有養殖事實,而養殖魚塭也確實 是業者與先祖幾代人共同開墾的心血,卻一直沒有養殖登記證,導致 在天災發生時,無法申請補助,每年還得繳占養賠償金,權益相對無 保障,又背負了占養的汙名,苦不堪言。
林哲凌說,魚塭取得養殖登記證後,可享有災損救濟、申請漁業資 材補助,漁保投保上限可從3萬多提高到4萬多元,子孫如果願意繼續 養殖,也能繼承土地承租權。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