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受災戶租屋補助 每戶最高1萬6千元

2月6日花蓮強震,災民如因地震房屋毀損,內政部將提供房屋租金補貼,每戶依人口計算最高補助1萬6千元。另民眾如對震後的建築物有安全疑慮,請快撥打1996,政府會儘速派遣評估人員初步緊急判定建物安全性,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協助災民早日恢復生活。

在受損建築物安全評估部分,為避免餘震對於已受損之建築物造成二次災害,內政部已請花蓮縣政府會同建築師公會、土木及結構技師公會成立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服務團隊,派遣專業技師及建築師於短時間內針對受損建築物之損害程度進行初步緊急判定,以告知民眾是否暫時停止使用該建築物。民眾如發現家中建築有明顯損壞,可向花蓮縣政府通報,上班時間請撥該府建設局使用管理科專線038-230510,下班時間請撥1999。

截至2月8日,花蓮縣政府已動員約50位評估人員,除協助現場救災外,已辦理14件受損建築物評估,其中5件倒塌建築物張貼紅色危險標誌,並將派人逐步清查公寓大廈外牆剝落情事。

為協助因地震致房屋受損、不堪居住使用者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表示,將提供下列住宅補貼協助:

1.租金補貼:戶內人口3人以下每戶6,000元/月,人口超過3人,每1人加2,000元,最多1戶16,000元/月。

2.如有重(建)購或修繕住宅之需求,將提供修繕或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另希望能有愛心房東將房屋出租予受災民眾,內政部呼籲房屋仲介業者能提供住宅出租資訊予受災民眾。房東(房屋所有權人)出租住宅予租金補貼戶,可享有所得稅每月最高1萬元的稅賦減免,且房屋稅及地價稅可適用住家用等稅賦優惠。

內政部指出,除上述補貼外,金融機構如承受災害毁損之自用住宅房屋或土地,承擔貸款本金損失,於貸款餘額上限350萬元範圍內,內政部將予以利息補貼。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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