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不服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在提出行政訴訟前,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合憲性疑慮,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裁定駁回婦聯會聲請。
風波不斷的婦聯會,黨產會調查後,本月1日發出處分書,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不服,在行政訴訟起訴前,以黨產條例本身合憲性顯有疑慮,原處分的執行對婦聯會將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且有急迫情事等由,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原處分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處分並不當然產生對婦聯會所有財產都禁止處分的法律效果,也不會因原處分作成,就會喪失財產處分權,並導致會務無法推行或有解散的急迫危險等情形。婦聯會聲請停止原處分執行,與停止執行要件不符,應駁回。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