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假期汙染防治不放假!高市環保局提醒業者,最後確認貯油場的維護及防範措施,以防止油品洩漏,造成河川水體汙染,否則不僅春節過得不安心,更可能擔負36萬至210萬元清除成本,另依情節嚴重程度處1萬至600萬元罰緩。
業者設置於地面上的油品貯存設施,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即為《水汙染防治法》中明列的「貯油場」管制對象,須依法於貯存設施底部鋪設水泥或不滲透材質舖面,四周設置防溢堤,並準備預防疏漏汙染相關器具,且應定期進行維護。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水汙染緊急應變通報案件中,以油汙洩漏事件最多,去年5月底,和桐化學廠區煤油洩漏,沿後勁溪綿延長達6.69公里,後續清除工作花了5天以上,環保局依《水汙法》28條規定,裁處業者600萬元罰鍰。
蔡孟裕強調,油品洩漏發生原因大多是防溢堤或管線破裂、貯油槽液位計故障、或人為作業疏失,由於春節期間工廠留守人力較少,提醒業者務必在假期前做好預防、整備工作,並建立通報應變機制,才能降低風險。
環保局強調,過年期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不打烊,人員輪值作業,呼籲業者若有洩漏情形發生,一定要依規定通報,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當然首要工作是做好預防措施,否則一旦洩漏,恐將面臨高額清除成本及600萬元以下罰鍰。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