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吳國新因不滿陳姓前女友避不見面,去年8月持刀直闖女友上班的預售屋銷售中心,朝陳女砍殺10刀身亡,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酌吳男案發當時雖受精神症狀影響,但辨識與控制能力無欠缺情形,因此未減輕其刑,今依殺人罪,判處吳男15年徒刑。
吳國新原本擔任保全工作,1年多前與擔任銷售人員的陳女,2人卻因個性不合多次大吵,去年6月陳女不堪其擾提出分手,從此避不見面,不接不讀對方LINE訊息,最後乾脆封鎖。
未料,此舉激怒吳男,他先上網購買摺疊刀,去年8月19日,先打到陳女上班的銷售中心恐嚇「我要殺了妳!有種別走,不會放過妳!」陳女則回嗆要報警抓人,隨即掛斷電話置之不理。
隔日凌晨零時許,吳帶著2把折疊刀直奔陳女所在的新莊銷售中心,一進門後,即與陳女發生激烈口角,吳男突然拔刀朝陳女的背部、腹部猛刺,陳女負傷逃跑,吳男還持刀追殺且與警方對峙,延誤陳女送醫時間,失血過多身亡。
新北地院審酌吳男雖主張患有精神官能症,也持續就診服藥,但案件送經亞東醫院鑑定後,發現案發當時吳男雖受病症影響,但辨識及控制能力未顯著降低,對於犯罪過程仍能清楚陳述,甚至稱持刀僅是為了恐嚇陳女,因此未依刑法19條規定減輕其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