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劣質油案 總經理何育仁二審逆轉重判11年

正義食品涉及黑心油案,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行銷企劃部副課長胡金忞4年前被依詐欺或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但一審認定他們是過失犯,輕判8月及4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定是故意犯,重判何11年,3年徒刑可易科罰金;胡則是5年6個月,1年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正義8億元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控訴,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採購胡金忞與油商林明忠等人8年來分別向頂新、越南大幸福公司、永成油脂公司、鑫好公司久豐及裕發公司購買1萬多公噸的飼料油,製成多達117項豬油產品,再販賣給691個通路商製成各項食品銷售,其中知名餅店李鵠、洪瑞珍、玉珍齋、維格等,以及巴特里麵包店、美芝城早餐店、周氏蝦捲等都中標,不法獲利達32億餘元。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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