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雲林縣警官酒駕肇事記過調職

雲林縣警局管制中心主任蔡福源酒駕肇事,撞到這輛停在路邊的機車。(許素惠翻攝)
雲林縣警局管制中心主任蔡福源酒駕的肇事車輛。(許素惠翻攝)

雲林縣警局管制中心主任蔡福源20日晚間酒後駕車,不慎撞到停在路邊的機車,經酒測值0.52MG/L,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縣警局並做出記兩小過,調離非主管職務等處分。蔡上午出面鞠躬道歉。

雲林縣警局長許錫榮強調,警察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最易受撻伐,應知所警惕,勿存僥倖心態,才能維持優良警紀。

蔡福源對於個人不當行為深感遺憾,並鞠躬道歉,保證不再犯。

蔡20日晚間酒後駕車行經斗六保庄里後庄路,不慎擦撞到停在路邊的張姓車主的機車,造成機車擦損,經斗六警分局長平派出所警員到場處理,酒測值0.5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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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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