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北區中央市場都更 兼顧商業發展公共設施

台中市北區中央市場營運已40餘年,建物老舊消費型態也大幅改變!市府105年啟動都市變更計畫,初步規畫變更範圍土地回饋30%公園用地、商業區20%公益性樓地板面積作為停車場使用,興建100戶社會住宅,目前由都委會審議中,待完成變更即可進行招商開發作業。

都發局指出,中央市場興建於64年面積約1.13公頃,土地權屬為公有。95年間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由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區;因該案發布實施超過10年未執行。林市長上任後要求加速辦理,105年底重新啟動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因應消費型態轉型!中央市場都市計畫變更案,目前已送進台中市都委會審議中,初步規畫變更範圍土地面積30%公園用地、回饋商業區20%公益性樓地板面積作為停車場使用,及至少興建100戶社會住宅。

都發局長王俊傑說,未來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變更作業完成,並擬定細部計畫後,由經發局辦理收回中央市場攤鋪位,並由財政局規畫招商開發作業,利用其地利優勢帶動地區商業發展,提供當地所需公園、停車場,達到商業開發與公共利益互利互惠發展。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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