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小孩拿卡通光碟 意外發現丈夫與小三的鹹濕對話「很飢渴」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2015年4月間以「消耗體力」為由,欲帶林姓小三到摩鐵開房間,人還沒上床就在前往的路上調情,兩人的鹹濕對話還被行車紀錄器錄下來,張男雖將記憶卡藏起來,還是被到車上幫小孩拿卡通巧虎光碟的陳姓妻子發現,氣的離婚提告。法官1、2審法都判張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張男與小三的鹹濕對話相當露骨「「很飢渴」、「要你,隨時都可以要」、「來啊、脫啊」、「今天一定要去…不然我就要翻臉」、「你看你內衣不給我弄好」、「不用穿啦,你等一下就要脫啦」、「我知道」,「不要穿,脫掉」、「你跟他說我不用(保險套)啊,我又不愛用這個」、「好說,謝謝誇獎,真的很爽喔」,讓陳女聽後崩潰,毫無挽回餘地氣的直接提告離婚。

張男事後辯稱,他和林女只是朋友關係,但法官打臉表示,朋友並不會「單純」到汽車旅館休息、聊天、看電視、做運動,認定他與林女到摩鐵至少發生1次性關係。張男不服上訴指出,林女當天剛好生理期來,兩人沒有發生性行為,且錄影的光碟是擷取片段,不具證據能力。

惟台中高分院認為,行車器錄器是由陳、張兩人事前安裝,陳女沒有違法,且陳女家人剪接片段,是在維護婚姻完整的權益,因而駁回張男上訴,維持1審判決。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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