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鄉非原住民籍鄉民,千人拉紅布條抗議「公民不平等」。(沈揮勝攝)
抗爭關鍵導火線。民眾擔心拆屋還地,引發集體恐慌。(沈揮勝攝)南投縣信義鄉面積比整個彰化縣還大,但因屬原住民鄉,為數約6500人、占全鄉人口4成左右非原住民籍居民,無權擁有自己的土地,只能「寄人籬下」,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生根落戶。
最近,鄉公所落實中央之原保地政策,以行政命令函文上百承租戶,要求得先依規定之土地用途,「改善」家屋等建物才准續約;此舉意同拆屋還地,引發全鄉非原住民大恐慌,26日集結近千人群聚鄉公所拉紅布條,要求正視各族平等,以及人民生存權。
信義鄉非原住民以漢族為主體,共租用原保地之林業用地、農牧用地與少量建地合計2214筆、950公頃、287萬坪。
這些承租者多在1976年《山地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頒行前即已落籍,並權宜興建家屋,如今驟然落實後來才制定的法規,將造成該鄉數千人、全台數萬名原住民鄉之非原住民被迫流離失所!
抗爭遊行。(沈揮勝攝)
24日晚間,書寫紅布條。(沈揮勝攝)也因此信義鄉的非原住民們選擇在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前夕,使用「紅布條」以較理性的方式,表達心中的惶恐、憤怒與不滿!
信義鄉代會主席邱瑞榮、鄉代林麗英強調,信義鄉平地人與原住民,向來感情好得很,誰都不願讓此事演變為族群對立;但因事涉全台原住民鄉非原住民生存,只好被迫先出來點燃抗爭火苗,號召各鄉全面跟進。
抗爭緣起明德村陳姓老農過世、子孫輩申請繼承,卻在1月4日接獲鄉公所函文,指其承租之原保地農牧用地因有建物,限期1年改善,否則終止租約(亦即拆屋還地)。
村長吳瑞龍、鄉代林麗英原認是一般個案,豈知翌日又有數名村民接到類似公函;截至春節,從明德、豐丘、羅娜、同富,甚至東埔與神木村,共有100多名非原住民籍居民,突然面臨無家可歸的隱憂。
此況引發全面性恐慌,由信義鄉代會主席邱瑞榮擔任理事長、前鄉代邱豐舜擔任總幹事的「南投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益促進會」挺身號召,並由林麗英、蕭學甲等熱心人士成立「信義鄉土地轉型正義」通訊網路群組,邀閩、客、外省籍與新住民共謀對策。
經密集開會,23日決議號召抗爭、24日書寫紅布條,26日由邱瑞榮、羅博文、邱豐舜引領,千人集結抗議。立委許淑華強調所謂推動轉型正義,也該包括居住正義;縣議員陳淑惠、謝明謀、陳昭煜、蕭志全以及魚池鄉長陳錦倫也到場聲援。
信義鄉非原住民群眾主張:落實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在《原民法》頒行前,已取得耕作土地權利者,依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認定辦理;「法律保障善意第三人」。
另強調原保地換租應回復2016年之前方式,以方便鄉民換租;現使用原住民保留地尚未辦理租約者,請鄉公所爭取繼續放租;保留地租賃契約第7條應予廢止。
立委許淑華到場關心。(沈揮勝攝)
現場情形。(沈揮勝攝)
鄉代主席邱瑞榮表達訴求。(沈揮勝攝)此外,保留地租賃契約如要修正,需先與原住民保留地使用之相關組織團體協商;依憲法第15條及司法院大法官第525號、第577號、589號解釋規定,制定過度條款,及存續保障法令生效前業已存在之事實或法律關係,並繼續辦理放租。
針對非原住民籍鄉民訴求,原民局長張子孝、信義鄉長史強表示,民眾心聲、民眾的苦,縣府、鄉公所都深刻了解與感受,但縣府及鄉公所是執行單位,將充分反映大家的訴求與意見,請中央妥善解決。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