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與黃政雄的4位委任律師在法院外表達此案被告判死刑,是捍衛律師執業尊嚴。(程炳璋攝)嫌犯洪當興去年7月間與妻子李怡慧在台南地院進行離婚官司訴訟,雙方步出法庭後,洪突見李女與律師黃政雄相偕而行,竟狠心從後方開車衝撞並輾壓,造成李、黃兩人死亡,台南地方法院今天認為洪嫌手段殘忍,無悔過之意,判洪嫌死刑,仍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26日一審判決洪男死刑,褫奪公權終生並沒收作案小貨車。黃妻對判決結果表達感謝法官,洪男的陳姓律師表示會再跟當事人討論案情。
44歲的洪當興去年7月17日下午因家暴案到台南地院進行離婚官司,庭中不滿李女與委任的黃姓律師質疑他的訴狀陳訴與事實不符,且不滿對方主張的子女監護權歸屬內容,心生怨懟,步出法庭後仍難以釋懷。
洪男在法庭外開著紅色小貨車正要回家,在台南地檢署與台南地院間的車道,突然見到李女與黃姓律師步行離去,兩人往健康路方向靠左行走,他想起開庭的言詞攻防內容,怒火中燒,竟狠下心狂踩油門,駕車從兩人身後撞擊並輾過身體,再下車用手機報案。
兩人送醫後,黃政雄送醫不治,李女兩天後宣告急救無效死亡,洪男在法庭外駕車撞死兩人,挑戰司法機關的威信,也引起律師公會撻伐造成執業恐慌,誓言捍衛律師尊嚴。
案經1個多月偵查,檢察官依照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成為台南地檢署兩年來首次具體求處死刑的案例。
洪男到案時承認撞人事實,但無殺人犯意,認為是過失所致,台南地方法院審判長鄭文祺26日說明,洪男雖打電話報案,卻未說明自己涉案,直到法警告知現場警員,他才承認犯案,因此不符自首要件。
鄭文祺表示,審酌全案情狀,全案符合故意殺人罪,判決洪男死刑,褫奪公權終生,並沒收作案小貨車,被告仍可上訴二審。
黃妻委任律師許雅芬表示,第一時間已把判決結果通知黃妻,她表示先生是非常熱愛工作的人,竟在法院外遭受傷害,希望人命可喚起律師職業安全的重視,感謝法院還先生公道。
洪男的委任律師陳威延表示,對案情結果將再與當事人討論。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