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抱撿屍醉妹 惡男竟辯「遭仙人跳」

台北市黃姓男子3年前邀約一名正妹到信義區夜店喝酒,他趁對方酒醉將她送回家,並用「公主抱」將她抱進房內加以性侵,事後他還辯稱雙方互有好感,這是遲早都會發生的事,並反控對方仙人跳,最高法院認為他犯後沒有真摰悔過,將他判刑3年6月確定。

黃男在2015年9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被害女子,隔月他約對方到信義區夜店飲酒,被害女子因喝了數杯威士忌而不勝酒力,呈現茫醉狀態,她於是同意由黃男招計程車送她回住處,黃下車後先持她的錀匙打開大門,並以公主抱之方式將癱軟的被害女子抱回家。

黃男見被害女子僅一人居住,且她已因酒力發作倒臥床上,呈現意識不清狀態,他假借幫她清理酒醉嘔吐物將她的衣物褪去,確認她無意識不能反抗後,他再加以性侵,被害女子隔天醒來發現下體疼痛,懷疑黃男利用她酒醉性侵,質問他後報警處理。

面對被害女子指控,黃男辯稱與對方互動關係良好,並說這是男女朋友交待遲早會發生的情事,「難不成每對男女再發生關係前,男方都要詢問現在可以做愛嗎?」他還反控對方仙人跳且欺騙他的感情。

歷審佐以被害女子與黃男對質的對話紀錄,及相關證據資料,認定黃男乘機性交罪犯行事證明確,考量他犯罪後並未坦承犯行,雖有向被害女子道歉,但卻指對方仙人跳,實難認他有表達歉意的真摰誠意,將他判刑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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