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婦要休掉13年不行房博士老公 二審逆轉終判離婚

一名林姓人妻指控博士老公婚後13年來長期對她冷淡,且刻意不行房,關係形同「室友」,因而訴請離婚,不料法官一審主張「性慾因人而異」,判林女敗訴,林女上訴後終在二審逆轉,法官認為兩人已「無從勉強維繫婚姻」,改判離婚。

林女向擔任公職的博士丈夫表明想生小孩,卻被各種理由拒絕,還藉口工作繁忙經常晚歸,就算睡在同一張床,還是不願碰她,且拒絕搬進2人合買的新家,讓她快發瘋,因而訴請離婚。

林夫一審時指出,主要是與岳父母同住,有無形壓力,法官後來認為「性慾因人而異」,「心理因素影響,導致性慾低落」,判林女敗訴。

但高院二審認為,雙方性事不諧,主因在於雙方溝通與想法有落差,倆人婚姻已成空殼,改判離婚。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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