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改選爭議 雙方人馬互告

中華足協改選卡關,足協今早由祕書長陳威任召開記者會,指控副理事長龔元高寫給國際足總(FIFA)的連署信,信中偽造兩位團體會員代表的印章或簽名,已向檢調單位告發。下午龔元高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方指控之兩位團體會員代表,他都獲得對方之授權,「如果他們(足協)告我,我就告他們誣告。」

陳威任今天展示龔元高在2月23日寄給FIFA的連署信,信中會員連署簽章處,桃園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總幹事鄭家興的印章,蓋的卻是鄭「嘉」興;此外,陳威任也指控基隆市體育會主委楊明賢的簽名,字跡與其本人不符,因此按鈴提告。

針對足協指控,龔元高下並出示鄭家興簽名之更正聲明書,澄清已獲得其授權參與連署。(龔元高提供)

龔元高下午則表示該二位會員代表均已授權參與連署,並出示鄭家興簽名之更正聲明書,內容為支持足協理事長先改選後修章程提案,同意刻印其印章作為連署之用,今發現所刻印章與其姓名有誤,聲明更正。

陳威任在記者會中,一一駁斥龔元高向FIFA提出之指控,表示這些手段都是為了讓邱義仁參選足協理事長。龔元高則說,相關指控絕對有憑有據,「每次和足協問事情,他們總是實問虛答,如果他們說不清楚,體育署也說尊重FIFA的解釋,就乾脆請FIFA來定奪。」

對於偽造文書的爭議,律師張承中表示,偽造文書需是故意為之,若有親筆簽名的授權書,代表2人可能是有他人授權參與連署,名字弄錯可能是工作人員的過失,過失並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刑責。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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