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體制暴力!民間團體指出,儘管2006年修訂《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逾10年,但不當體罰事件還是屢見不鮮,民間團體今(13)日召開記者會,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提出10點建議,要求教育部納入未來施政與修法重點,並將意見轉與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
依據統計,去年從國小至高中職,教師涉及體罰的事件人數共197人,其中國小的案件就佔了一半以上,高達111人;在教師遭受的處分部分,共75件為申誡最多,其次為13件記過、1件大過、2件不續聘。
去年底我國召開兒童權利公約(CR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其中針對我國校園體罰現象給予非常明確的結論意見「建議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公私立學校及機構所有的工作人員不使用體罰」、「建議教育部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有效執行禁令,且是用體罰的老師將受到適當的制裁」。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日主辦「體制暴力何時終結」記者會,立委李麗芬、吳思瑤、張廖萬堅、蔡培慧、蘇巧慧等人出席響應;人本提出共10點呼籲,包含教育部應即刻修正體罰不適任教師處理的漏洞、建置不適任資料庫、落實通報、建立以CRC為標準的教師輔導管教規範、加強對私部門的監督,建立有信孝度的教育正常化普查機制等。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儘管過去立法後,體罰案件已經從8成多降到2成多,但因體罰送醫的案件仍頻傳,因此提出呼籲,希望2年內可以落實CRC的內容。吳思瑤則說,對於要落實CRC,她其實很悲觀,但未來期望將教師也納入「霸凌防制專法」,強化處理體罰問題。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