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2成學生被體罰 人本:禁止體罰納入聘約

我國自2006年修訂《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至今已超過10年,但是校園體罰事件仍然層出不窮。人本教育基金會及多位立委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他們要求禁止體罰納入教師聘約,並會透過修法讓造成學生重傷害的老師,努力在2年內終結校園體罰。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與家長團體及立委吳思瑤、張廖萬堅、李麗芬、蘇巧慧、蔡培惠等人召開「體制暴力何時終結?」記者會,要窮盡各種力量,讓校園體罰消失。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教育與保護兒童是國家的責任,老師對學生體罰,並非只是個人失控、個人行為,他們是透過國家體制對兒童施暴。學校、教育處等教育行政單位絕對有責任,禁絕一切透過體制對兒童施加的暴力。

馮喬蘭說,在2006年以前,有8成國中小學生被體罰,在《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後,雖然情況大為改善,但目前仍有2成學生表示曾被體罰。她認為,應該將禁止體罰納入教師聘約,讓所有要擔任老師的人都知道,教學時不能體罰學生。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說,曾經有一個孩子因為成績不好被老師罰站,但卻擋到後面同學的視線,改為半蹲也不行,最後就跪在地上度過一整節課。他認為,老師對孩子這樣的處分,將在他們內心造成永難抹滅的陰影。

蘇巧慧表示,從2006年到現在,在900多件體罰通報案件中,被解聘的老師僅4人、停聘1人、不續聘3人,實在太少。他們將透過修法,若老師體罰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受創,必須離開校園。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林良慶表示,要改變教師聘約,地方政府要跟教師組織協商,個別學校也要經過教務會議討論通過,因此無法立即進行。不過如果社會有共識,教師團體也支持,教育部可以朝修改《教師法》方向走,讓禁止體法納入教師聘約。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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