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涉及獄政弊案遭境管多年,為配合政府南向政策,需前往越南河靜省,親自出席「國際商港開發計畫」,日前第九次聲請暫時解除出境,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准王令麟提出1億元保金後,暫准自3月24日起至4月1日,解除9天境管,但台北地檢署不服,向高院抗告成功,高院已發回北院重裁,王能否順利出境尚有變數。
北檢認為,王令麟目前沒有出國的急迫性、必要性,若該項投資計畫確如王所稱為政府南向政策之重要計畫,縱使王本人未能親自帶團,政府自會以其他方法全力促成此參訪團。
況且王現非東森國際公司之負責人、經理人、董事長或董事,倘若他確為東森國際公司投資發展,並非無可替代人選,因此王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事由,沒有急迫性及必要性。
北檢指稱,王所涉獄政弊案,顯示他於獄中執行期間,能以賄賂公務員方式,使自己能持續掌握東森集團之經營,若同意他出境,以其資力及事業版圖,有逃匿海外再以遙控方式經營在台事業的可能性,應仍有限制王出境必要。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