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申請了! 星宇航空今向民航局送件

交通部8日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放寬航空公司成立條件,新規於3月10日正式生效,民航局稍早證實,星宇航空已在上午送出申請文件,接下來依程序作業,沒有審查時間表。

據了解,依過去經驗,威航審查時間約3個月,虎航審查約1個月,但各家業者條件不同,且目前的成立要件、審查資格也與過去不同,這次星宇提出申請,難以類比。

張國煒成立星宇航空卡關,主要卡在《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3條的資格限制,包括「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近3年營業收入達新台幣60億元以上」,條件相當嚴格。

民航局修改規定後,取消公司設立5年及國際貿易和運輸經營限制,但仍要以公司申請,不得用個人名義,還要先找好航務、機隊、機務、品管、飛安等5大飛安主管,以及3架以上機隊,並提出60億元財力證明。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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