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輝
中選會今天上午舉行「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賽事及2020東京奧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公聽會,外交部表達「中華台北」是我國與國際組織簽署的國際協議,公投案通過會有無法執行的疑慮。
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會後表示,「中華奧會」已是去年修法後的法定名稱。運動選手們應該要在最好的環境、沒有任何罣礙下參與國際組織、國際競賽,中華奧委會創造最有利環境,需要國人共識支持跟加持,這些客觀的條件都必須具備的,也要仰賴各界的智慧,該會會對國家政策交付,做適時反映,不能逾越政府權限。
外交部代表在公聽會上表示,我國與國際奧會於1981年3月23日簽署《洛桑協議》(奧會模式),是我國與國際組織簽署的協議,對雙方都有拘束力。如果「正名」公投案通過,又未簽署新協議,會有無法執行的疑慮。
李玉芳在公聽會上發言指出,中華奧會做為國際奧會的正式窗口,也是政府指導的國際性組織,該公投案提案人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中華奧會會在國人共識形成及政府確認有此政策交付下,適時適地去做反映。
旁聽的蔡賜爵會後指出,正名公投是否為重要議題,站在奧會來講是專業問題,不予置評。但純粹就涉及2020東京奧運,或是以後國家運動員參加國際社會機會權利跟義務方面,中華奧委做為既是國際奧會在台灣的窗口、也是去年8月31日立法院《國民體育法》通過時,明訂以「中華奧會」為國際體育組織窗口名稱的立場,當然最重要的是重視選手參與國際競技的權利跟義務。
蔡賜爵表示,中華奧會當然希望在既可以轉達國人期待,又能考量國際目前現況下,做適時的陳述。
蔡賜爵強調,不管是指導中華奧會直屬機關教育部體育署、或是主管NGO指導單位外交部,他們已經做了權責解釋,除了尊重這些單位,中華台北奧委會也會就國際現況跟國際奧會一些規範做陳述,當然會在政府相關窗口單位指導下,對國家政策的交付,做適時反映,當然不能逾越政府的權限。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