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4人 槍擊要犯遭判囚7年定讞 由brazilhr撰寫發表於 2018 年 3 月 14 日2018 年 3 月 14 日 6年前屏東東港鎮4死2傷車禍頂包案,曾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的林豐德假釋出獄後,超速開車撞死4人,再由他的兒子載走後,讓友人出面頂罪,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將林豐德判刑7年定讞。 (中時) 列印文章 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