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姓男子因懷疑遭調查局監聽,去年7月竟自製爆裂物,把鞭炮火藥裝入牛奶盒中,淋上松香水,丟入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值班警衛及時發現撲滅火勢,所幸無人傷亡,新北地院依非法製造爆裂物及非法使用炸藥罪等罪,判處9年3個月徒刑。
檢警追查,李男從2002年起開始蒐集鞭炮中的黑色火藥,去年7月24日晚間9時許,竟自製爆裂物丟進新北市調處圍牆內,火勢隨即從市調處停車格及水塔冒出,幸值班警衛及時發現撲滅,無人傷亡,李男事後也遭到逮捕。
李男辯稱,因懷疑調查局人員長年監聽他,心生不滿才會丟爆裂物,警方前往住處搜索時,李男也主動交出1顆制式子彈。
新北法院合議庭斥責李男所為對他人生命、身體產生極大潛在危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否認製造爆裂物、非法使用炸藥犯行,態度難謂良好,予以重判。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