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稱有羊毛是假的!經濟部標檢局日前在百貨、賣場抽驗21條絲巾, 結果發現有5件(占比2成4)「纖維成分」標示不實,有的標示30%羊毛,實際不到9%。最嚴重的是一條大陸進口絲巾,標示「50%蠶絲、50%羊毛」,結果主要是縲縈(人造絲)成分,竟然完全沒有半點羊毛。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已要求回收改正,否則處以罰鍰。
標檢局去年9到10月在花蓮百貨商行及賣場隨機購買21條絲巾,進行品質及標示查核,雖然品質全數符合國家標準,但中文標示卻有高達19件不合規定,不合格率高達9成。其中「纖維成分」標示與實際不一致者有5件,不合格率2成4,超過「服飾標示基準」允許的纖維成分重量不超過百分之三限值。
「一般標示」不合,多是未標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尺寸或尺碼、纖維成分、生產國別。但是纖維成分不合,卻有誤導欺騙消費者之嫌。例如在花蓮蝴蝶服飾館販售的韓國製絲巾,標示「MODAL 70%、WOOL 30%」, 檢測卻有91.4 %的莫代爾(再生纖維),價格較貴的羊毛只有8.6%。
更誇張是在花蓮瑞衣精品服飾販售的大陸絲巾,標榜「50%蠶絲、50%羊毛」,實際檢查卻有77%是嫘縈,蠶絲只有19.7%,羊毛更是半點成分都無。
標檢局表示,已移請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理,會先要求改正,不從才會進行罰鍰。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