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董娘逮丈夫偷腥生子 求償千萬獲賠60萬

竹科1名董娘2015年間使用丈夫舊手機時,意外發現與小三偷腥訊息及私生子照片,怒而控告兩人通姦,民事方面則向法官痛陳她為丈夫墮胎,小三卻得以生子,讓她顏面盡失,求償1000萬元,法官判賠60萬。

董娘告訴法官,丈夫與陳姓女業務有染,姦情早在2009年就開始,陳女明知丈夫是有婦之夫,仍多次與丈夫約到摩鐵偷腥,甚至在2011年還產下一名私生子。

她起初被丈夫蒙在鼓裡,直到2015年有次出國前,拿丈夫舊手機備用,才從機內資料夾查出與小三的曖昧對話,還有私生子的照片,最令她難受的是,2010年間她曾為丈夫吃藥墮胎,承受莫大傷痛及親友眼光,如今丈夫卻在外找小三生子,令她無法接受,離婚並提告。

此案一審法官判兩名被告各3個月有期徒刑,但全案上訴後卻被二審法官認定董娘證詞不實,且提告時間已逾期,改判該案公訴不受禮,但董娘認為民事損害賠償2年時效未過,求償1000萬元。

董娘前夫則坦承與小三有性關係,也有產子,刑事部分已獲撤銷有罪判決,前妻請求的1000萬賠償過高,他無法接受。

法官審理後認為,相關人證、事證足以認定董娘請求權時效未超過,權衡原告、被告等三人經濟能力及損害程度,判前夫及小三需賠償60萬較合適。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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