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領他人帳戶 張淑晶二審逆轉判須還200萬元

官司纏身、被控抗殺房客的惡房東張淑晶,與盧姓閨密反目後,遭盧女指控經允許提領200萬元,並打官司欲討回;一審判張女免還,高院認為張女無法證明受對方委託提款,且未證明已歸還款項,逆轉改判她須返還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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