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11月凌晨到前立委張碩文位於北市正義國宅住處猛按電鈴並撕毀張家春聯,鄰居被吵醒報案後,李婉鈺卻動手打傷到場警員被送辦,台北地檢署15日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等罪起訴李女。
李婉鈺辦公室下午在LINE媒體群組回應:「此份起訴書很多內容都與事實並不符!
上週二議員開庭突然被告知會增加一條『強制罪』,卻連為何要增加強制罪的原因都不告知,只回覆收到起訴書就知道了。
上週五律師還特地補答辯狀到檢察署,到今天才不到四天就起訴,台灣司法的速度會如此快速,顯然楊大智判案根本不看證據與答辯,只為了起訴而起訴,讓人再度見識到恐龍檢察官的浩瀚威權。
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針對他所提不符事實的部分,因涉及議員個人隱私在此不多談,也不再多做回應,未來我們會在法院裡提出証據証明議員的清白。」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