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勞動部每年舉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上學期已發出5753萬元補助;106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期間從2月26日至3月27日,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最高每學期可補助2萬2千元。
勞動部指出,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只要失業期間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與配偶2016年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且至107年2月26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等,皆可申請。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2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2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2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合計52800元,但若失業勞工之子女已免學費者,不得再申請本就學補助。
依據勞動部福祉司統計,上學期共有2305位勞工申請補助,共發放5753萬元給2854名勞工就學子女。勞動部指出,本補助申請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有需求者自即日起至3月27日止,可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及勞動部一樓等地點索取。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