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獵殺也能護農 滿州獵人將組隊持槍驅趕獼猴

滿州鄉長余增春(左一)將在下週成立「滿洲鄉護農守衛隊」,在合法規範下召集獵人持獵槍驅猴。(謝佳潾攝)
有獵人身份的滿州農友傅仁義(左)、潘榮富(右),將加入鄉公所下週成立的「滿洲鄉護農守衛隊」。(謝佳潾攝)

滿州鄉「猴害農損」問題,不僅長年無解、如今還更棘手,有鄉代不捨農民一再血本無歸,氣得提出撲殺辦法,但多數人覺得手段太野蠻有爭議,鄉長余增春也強調護農不忘人道,因此決定下週成立「滿洲鄉護農守衛隊」,在合法規範下召集獵人持獵槍驅猴。

余增春指出,鄉內目前有25位合法持槍原民、25支合法獵槍,屆時將由這批獵人組隊協助農民驅趕獼猴,而成隊的經費將無上限,因農民所受的委屈實在太多,不僅猴害嚴重,梅花鹿也是問題,他們的辛酸不是用錢可衡量的,公所有責任全力協助。

有獵人身份的農友潘榮富說,獼猴的「入侵時間」是白天,梅花鹿則接在晚上登場,換言之,農作幾乎24小時都受動物破壞,且牠們不是吃而是玩,此外,獼猴太聰明,別說圍電網無效,牠是連鞭炮都不怕,因此若不再祭出強烈手段,農民該怎麼辦,誰不想和平共處?

余增春強調,成立守衛隊絕不是要對獼猴趕盡殺絕,而是依野保法第2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在緊急情況下,未及報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獵捕。

恆春警分局表示,根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合法持槍者持合法槍械作業不犯法,如獵人持獵槍狩獵,因此若身份或槍枝的合法性有一項不符,警方仍會依法究辦。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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