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撞死孝子判刑1年8月 家屬怨判太輕

台南永康26歲林姓富少前年12月6日宿醉開著豪華名車出門時,逆向撞翻1輛小貨車,導致35歲蕭姓駕駛傷重不治。蕭某為照顧父母不婚,還把薪水都交給媽媽,被鄰里稱讚孝順。儘管林某並未與蕭家達成和解,但台南地院仍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8月,讓家屬直呼判太輕。

「我哥哥遭林酒駕逆向撞死,談了無數次調解,最後不成,等候法院判決,卻是如此結果。」蕭的弟弟發文說,林從出事至今,從沒有誠意悔過及道歉,連到靈堂祭拜死者都穿短褲外加拖鞋,事發後也沒有打過半通電話,態度囂張,這樣叫有悔意,沒想到台灣立法院的修法永遠都僅是參考。

判決書指出,2016年12月6日凌晨0時至2時30分,林在夏林路的餐廳喝紅酒,明知酒後已不能安全駕車,由友人駕車載返家稍事休息,上午11時即駕車出門。

中午12時40分,林某行經永康區富強路二段由南向北行駛時,突然感到暈眩,失控撞上對向小貨車,他嚇得急踩煞車,打方向盤扳回原車道卻撞上民宅鐵門。

由於車禍衝擊力道相當大,不但導致林某的車頭全毀,小貨車也被撞到側翻,蕭姓駕駛的雙腳被壓在車底,當場失去意識。經警消到場吊起車體拉出,送往奇美醫院急救,仍傷重不治。林向到場處理警員坦承肇事願接受裁判,經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2毫克。

法官認為,林某與死者父母歷經多次調解,均未達成共識;然而,被告沒前科,犯後配合調查且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符合刑法自首規定減輕其刑,才判刑1年8月。但合議庭也考量林某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又未能死者家屬和解,未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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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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