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電子腳鐐竟又想性侵女子 性侵犯再判囚3年 brazilhr 9 年前 台中周姓男子因性侵入獄後假釋,他配戴電子腳鐐被監控期間,為了追求飲料店正妹店員,去年在她機車裝設GPS追蹤器掌握行蹤,並開車載她到自己住處意圖性侵,她奮力反抗周男未得逞,最高法院考量他假釋期間再犯案,依性侵未遂將他判刑3年定讞。 (中時) 性侵假釋犯戴的最新型電子腳鐐。(嘉義警方提供) 列印文章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性侵犯搶賭場自剪腳鐐躲監獄 判刑7年5月定讞日期2017 年 11 月 21 日關於社會娛樂高雲翔性侵交保獲釋 董璇愧疚:是我沒滿足老公日期2018 年 7 月 25 日關於社會娛樂「夥同嚴重性侵」控訴被撤 高雲翔表情輕鬆出庭日期2018 年 11 月 30 日關於社會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