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恐嚇、個資法、誹謗 導演錢人豪夫婦獲不起訴

電影導演錢人豪、吳培鈴夫婦位於北市大安區的家具行,2015年店面裝潢期間恰逢蘇迪勒颱風襲台,圍籬被吹落,導致路過的孔姓兄妹遭割傷;孔姓兄妹控告錢人豪夫婦在電話中恐嚇、在臉書上PO出兄妹倆個資涉違反個資法,並到2人任職公司開記者會涉誹謗;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21日將錢人豪夫婦不起訴。

孔姓兄妹控稱,2人2015年8月8日父親節當天,恰逢蘇迪勒颱風登陸襲台,路過北市大安區文昌街時,遭掉落路面的木板圍籬割傷腿,事後孔姓兄妹打電話向錢人豪求償2萬元醫藥費,錢人豪夫婦則反控孔姓兄妹恐嚇取財。

錢人豪夫婦另從網路上搜尋到孔姓兄妹的個資,張貼在個人臉書頁面;孔姓兄妹反控錢人豪夫婦過失傷害;但北檢認為該次事故屬於颱風天災,認定雙方均罪證不足,先前已將雙方不起訴。

之後孔姓兄妹再次對錢人豪夫婦提告,指控兄妹倆接到錢人豪的恐嚇電話,個資還被錢人豪公布在個人臉書上,此外,錢人豪夫婦還帶電視台記者,到孔姓兄妹任職的公司開記者會,孔姓兄妹為此另告錢人豪夫婦違反個資法、恐嚇及誹謗。

檢方認為,孔姓兄妹無法舉證錢人豪在電話中威脅,且錢人豪在臉書上公布有關該兄妹的個資,都是從已公開的網路頁面所取得,並有隱匿該兄妹的名字;另錢人豪被控到孔姓兄妹任職公司開記者會的部分,辯稱當天只有記者前往採訪,但並未召開記者會,因此認定錢人豪夫婦的罪證不足,今予不起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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