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坑樟湖國有林被盜伐破壞,7、80年老樹遭殃。(資料照片)
被盜伐的古坑樟湖國有林原本蓊鬱一片,生態豐富,遭破壞後童山濯濯。(資料照片)古坑鄉樟湖國中小旁1.7公頃國有林被業者蔡永富非法破壞,7、80年的福杉、油桐等老樹遭砍伐一空,幾十種飛禽走獸、珍稀植物等生態全被趕盡殺絕,原本蒼鬱山林頓成螢火蟲之墓,蔡22日被雲林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2年。不知情的薛姓怪手司機及李姓原承租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53歲的蔡永富2015年11月間取得李姓承租人轉讓古坑鄉樟湖段51-505、51-506地號土地承租權,並在2016年2月向主管的雲林縣府及國有財產署取得相關租約;但蔡明知負有保管地上的杉木、相思樹、木麻黃、油桐等樹木之責,不能任意砍伐,竟為種苦茶樹而將原有樹木砍伐當作肥料。
裁判書表示,2016年4月初,蔡雇不知情的薛姓怪手司機把51-505、51-506,以及沒有承租的國產署的51-453號土地等,共1.7公頃原生林鏟除一空埋入土中充當肥料,難以直接鏟除、掩埋的樹木,便持電鋸分切為小塊,直到4月14日為警查獲止,土地上所有樹木已被鏟伐殆盡、埋入土中,至少有207油桐、杉木等樹遭殃。
判決書說,遭破獲的山林面積很大,被砍的樹木也很多,事後蔡雖趕緊植被彌補,但因生態遭破壞後要回復需要很長時間,若遇下雨或颱風也有釀成災害的可能,且生物得另處尋找棲息地,又未賠償國財署及雲林縣府損失,因而判處2年。至於違反水土保持部分屬行政裁罰,刑事不成立。
樟湖國中小校長陳清圳帶領學生長時間調查與紅外線攝影拍照,曾在該原生林中拍到白鼻心、鼬 獾、野兔、藍腹鷴、白頭鶇、山鷸、深山竹雞等野生動物及滿山螢火蟲,是雲林淺山重要的生物熱點,經破壞成濯濯童山。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