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6流浪狗惹怒鄰居 300戶要求搬遷否則拍賣房產

新北市汐止區橫科一處別墅型社區,曾姓女住戶飼養6隻流浪狗,四處大小便、還咬傷孩童,社區管理委員會多次促請改善未果,2016年5月住戶投票,以300票通過要求她搬離社區,還向法院聲請拍賣房屋,但法官認為,違規未達3個月5次以上的嚴重程度,駁回管委會請求。

該社區是透天雙拚別墅型社區,總共有498戶,曾女與母親同住,家中收養6隻體重20到35公斤重的中大型土狗,1天至少5、6次遛狗,只要她一開門,犬隻就四處亂跑,附近鄰居指控,狗主人都沒有牽繩,導致土狗到別人家車庫大小便,吠聲擾鄰,鄰居散步也會踩便。

社區管委會在2015年5月間,增訂社區管理規約,遛狗時必須牽繩或繫鍊,便溺也要立刻清理乾淨,3個月內違規5次,視為情節嚴重。但曾女反駁糞便都有清理,遛狗時間控制在5分鐘內,環保局檢查都符合規定。

住戶1年下來仍不勝其擾,開會投票表決是否要訴請法院強制驅離,結果300票贊成、24票反對、7票反對,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向法院控告曾女,要求她出讓其區分所有權。

判決指出,管委會的公告寫「24X號住戶違反規定」,並未確實點名要曾女,而曾女拒絕開門,管委會並未詳細說明與曾女溝通時間、次數,難以認定在3個月內,違規5次以上,經函詢環保局,也沒有發現有犬隻隨地便溺,警局也說沒有犬隻攻擊孩童事件,難以認定曾女行為達到「嚴重」,駁回管委會要曾女搬離、賣房請求。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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