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日台大臨時校務會議6小時馬拉松會議,代表們邊划飯邊開會,衝突、尖銳、疲憊等情緒兼有之,但仍有掌聲響起的時刻!
政治系教授陳淳文表示,蔡明興與管中閔的關係沒有法規明確規範需要迴避,因此是「有瑕疵但非重大瑕疵」,兩者大不同:「重大瑕疵是寫在臉上的,根本不用調查就可判定的。」
他解釋,《大學法》第9條公立大學遴選出校長後是「由教育部聘任」,私立大學是「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後者多了核准兩字,因為公立大學選校長是教育部事前參與,私立大學是教育部事後監督。《憲法》162條規定公私立大學依法受國家監督,但釋字380、450號又強調大學自治,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有3席教育部代表,就是國家監督權和大學自治的妥協。因此台大校務會議不能用投票或討論方式推翻遴選結果,教育部也只能聘任、沒有核准聘任的權利,否則就是違反《大學法》。
陳淳文並表示,校長參選表格中的兼任、專任等資格過於寬泛,「要我填我不會填。」像他是中研院合聘研究員,不支薪但有辦公室,要怎麼算?「人到中年有很多想像不到的頭銜,我還是龍安國小某年某班家長會委員呢,我若選校長也要填嗎?」
陳淳文強調要尊重遴委會結果,「要成立調查委員會當然可以,但要知道你沒有調查權;訴諸社會觀感?說穿了就是民粹而已。」陳淳文講完,全場響起熱烈掌聲。
(旺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