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四女童不倫師生戀 狼師判刑8年6月定讞 由brazilhr撰寫發表於 2018 年 3 月 27 日2018 年 3 月 27 日 張姓男子5年前在南投縣擔任國小代課老師期間,竟要求班上4年級的女童當他女友,他2次藉故到對方家中與她發生性行為,後因女童遭父親猥褻經社工調查,張男犯行才曝光,最高法院斥責張利用少女情懷加以指染、惡性非淺,將他判刑8年6月確定。 (中時) 列印文章 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