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市一名雞排攤販林朝明25日在斗六公園上吊身亡,有人貼文到臉書斗六人社交圈,指稱檢舉達人他漏開發票導致國稅局追稅而上吊,引起軒然大波。國稅局雲林分局長陳金華27日表示,完全沒有人檢舉、也無納稅、追稅等情事,只有輔導營業登記,林姓攤販輕生他很遺憾,但事實不應該誤傳。
網友在斗六人社交圈推測是檢舉達人逼死雞排伯,國稅局澄清本案並無檢舉信函,而是從法院的公證租賃契約發現店面是做營業用途(周麗蘭攝)林朝明(58歲)原住古坑鄉草嶺村,九二一地震後搬到斗六,在斗六新興宮附近炸雞排維生,與越南籍前妻育有一子。
林朝明25日早上6點多被發現在斗六市受天宮旁的公園樹上上吊輕生身亡,有網友在臉書斗六人社交圈貼文指稱,林面臨被國稅局追稅,是檢舉達人逼死雞排阿伯。此一貼文引起熱議,非難國稅局沒人性。
國稅局雲林分局長陳金華澄清,沒有檢舉達人、沒有繳營業稅問題、也沒有罰款,國稅局只有輔導林設立登記,事實就是如此。
陳金華表示,該局定期去法院查抄公證契約的租賃契約書,林朝明的這一筆租賃契約是營業用的,屬於房東要繳的稅賦,因為林也沒有辦理稅籍登記,輔導他辦理營業登記,查定一個月營業額五萬元,照營業稅法的規定並未達8萬元的起徵點,因此也沒有課稅問題,也無罰鍰問題。
陳金華說,這次查抄法院的租賃契約書發現有十幾戶沒有辦理營業登記,林是其中一戶,綜所稅課都通報銷售稅課,輔導營業人辦理營業登記。
陳金華指出,該局負責本案的兩個小姐得知林某輕生,加上網路貼文指責嚴厲,壓力大到哭了一整個下午。
雞排伯家屬低調表示,其實雞排伯的生意時好時壞,沒有特別好,每個月營收與開支幾乎是打平的。就他們了解,國稅局只有1周前來訪要輔導他辦理營業登記,並沒有開單追稅,可能是雞排伯誤會要追稅,才會連續好幾天吃不好、睡不好,還急著找姊姊借錢,但沒想到錢還沒拿到就走上絕路。
家屬強調,他們不會怪罪國稅局,同時澄清「沒有檢舉者」、「沒有開單罰款」、「只有輔導營業登記」,很謝謝大家的關心,只希望大家不要再以訛傳訛,讓雞排伯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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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