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巴西華人資訊網

藍憂政府收回蔣經國基金會 法部:法無強制規定

立法院國民黨舉行「財團法人法」公聽會,立委賴士葆質疑,蔡政府已經鎖定「蔣經國基金會」要處理,未來政府要控管基金會,董事會沒有權利說不,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邱銘堂表示,依照條文內容,主管機關的確有權考量,看看該財團法人有無必要轉為政府的財團法人,但財團法人本身要不要接受,還可以自行考慮,條文沒有強制性;蔣經國基金會問題,他並不清楚個案現況。

賴士葆說,雖然蔣經國基金會成立時,政府捐助超過50%,但蔣經國當時說,政府要非常謙卑,尊重學術界,所以董監事都是國際級的大院士,只有一個是教育部長,而且具有否決權,但這樣的基金會政府要收回,修法後要開始派員進駐,按照法條內容,蔣經國基金會沒有權利說不。邱銘堂表示,依照69條條文內容,並沒有強制性,未來基金會也可以不接受政府捐助。

賴士葆說,第69條條文規定,在本法施行前因接受民間捐贈轉為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者,在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主機關經審認該財團法人之政策目的仍存在時,「得」捐贈補足差額,回復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中的「得」是指主管機關,沒有說財團法人可以拒絕,否則條文中會載明得經董事會同意,這樣的條文等於是「硬幹」。

邱銘堂表示,法條中的「得」的確是主管機關有權考量,看看有無必要將該財團法人轉為政府的財團法人,但該財團法人要不要接受,還可以自行考慮,並不是說過去政府捐助超過50%的財團法人,未來都要回歸為政府的財團法人。

(中時)

列印文章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