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通俗化運動 全民一起來找碴

政府推動法律通俗化運動,未來法條將使用簡單、淺顯易動的文字,以「仲介」取代「牙保」、「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加註通俗名稱「SARS」等。行政院法規會主委劉文仕今(27)日表示,將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開放全民一起來找碴,群找冷僻艱深法規文字。

行政院法規會擬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各機關在草擬法條時,除應使用簡單、淺顯易懂的文字外,法條的格式排版也要更明確、容易識別;還可用通俗名稱及加註條文要旨的方式,來幫助理解。

法規會指出,經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各機關在制定法令時,應使用通俗易懂、民眾顯知文意的文字內容,以達到「法律通俗化」的目的,使民眾更容易看得懂法條,對法條不具畏懼感,因知法守法而更能保障自身權益。

未來將規範法條如有使用學名、專有名詞或其他顯非一般人易於理解的名詞,可加註一般共同理解的通俗名稱,例如「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加註通俗名稱「SARS」、「去氧核醣核酸」加註通俗名稱「DNA」、「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加註通俗名稱「愛滋病毒」,與生活用語契合,拉近民眾與法條的距離。

劉文仕表示,司改國是會議正是看見民眾對於法律的疏離、陌生,因而產生排斥、不信任感,所以要求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讓將來的法條可以使用通俗易讀的文字,讓民眾能看懂法條,增進對法規的理解與親近。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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